混凝土搅拌分为两种:人工搅拌和机械搅拌
人工搅拌
搅拌时力求动作敏捷,搅拌时间从加水时算起,应大致符合下列规定:
搅拌物体积为30L以下时4~5min(分钟)
搅拌物体积为30L--50L时5~9min
搅拌物体积为51L--75L时9~12min
拌好后,根据试验要求,立即做坍落度测定或试件成型。从开始加水时算起,全部操作须在30min内完成。
混凝土搅拌机械搅拌:
先预拌一次,即先涮膛,以免正式拌和时影响拌合物的配合比。开动搅拌机,向搅拌机内依次加入石子、水泥、砂,干拌均匀,再将水徐徐加入,全部加料时间不超过2min,水全部加入后,继续拌和2min。
将拌合物自搅拌机卸出,倾倒在拌打捞上,再经人工拌和1~2min,即可做坍落度测定或试件成型。从开始加水时算起,全部操作在30min内完成。
操作事项:
1.混凝土搅拌机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%;
(2)电动机的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,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归规定;
(3)各传动机构、工作装置、制动器等均紧固,开式齿轮、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; (4) 齿轮箱的油质、油量符合规定。
2.作业前,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。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。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,应使搅拌筒正、反转运转数分钟,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。
3.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,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、制动器灵活。
4.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;当误差超过2%时,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,或应较正截流阀。
5.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,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。